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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市消委会办公室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6、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揭露、批评。

  负责人:刘 飞  联系人:袁 聪 
  电话:12315  12358  传真:83552170
  公务电子邮箱:
  地址:新洲南路30099号九楼
  邮编:51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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