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办公室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6、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揭露、批评。
负责人:刘 飞 联系人:袁 聪
电话:12315 12358 传真:83552170
公务电子邮箱:
地址:新洲南路30099号九楼
邮编: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