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收费属性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
价费字[1992]41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国家定项目
行政性
(一)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费(省辖市级)
户
100
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时不另行收费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费
20
(三)举办临时性广告经济活动的单位的登记费
次.个
50
发给《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不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