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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05年第06号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 日期:2005年11月02日

超市熟食问题多 小心选购免受害  

 

  节日期间,习惯了快节奏生活的上班一族出游聚会或在家休息,越来越喜欢到超市购买食用方便、口味又不错的熟食作为主要的食物。因为熟食在加工、销售过程中卫生标准很难控制,加上我市天气炎热,细菌繁殖快,容易腐败变质,超市熟食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一、熟食原料未经检测,质量难保证。熟食具有即时加工、即时销售的特点,卫生部门很难对其原料进行检测、监管。部分商家为降低经营成本,将未销售完、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肉、菜加工成熟食出售,甚至有部分不良商家用变质过期的半产品,甚至是死猪、病鸡等作为熟食的原料。


  二、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超标。熟食保质期短,容易变色变味,部分商家为了延长熟食的贮存时间,增加其色泽、香味,通常过量添加防腐剂山梨酸、亚硝酸盐,着色剂焦糖色、落日黄,酸味剂柠檬酸、乳酸等,甚至添加一些不是食品添加剂的工业原料。


  三、熟食加工、贮藏不符卫生规范,微生物感染多。部分超市为了方便销售,开办的半成品及熟食加工区与卖场没有隔离;操作人员没有规范的着装、消毒、卫生防护措施;食品生熟混制,缺少卫生器具;一些直接入口的鸡、鸭、肉等都是常温、开架存放等,极易导致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污染。


  四、部分商场、超市对经销的熟食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等内容标注不规范,特别是散装熟食基本没有任何标注。甚至有些不法商家对已经过期或将要过期的熟食只是简单地更换包装,以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来欺骗消费者。


  五、熟食销售过程中二次污染严重。超市内人流量大,空气污染严重,大多数超市将熟食开架出售,任由消费者挑选、品尝,如一些放在大铁盆里的猪肉、鸡肉、牛肉、鸡爪等熟食经常特价促销,销售人员大声叫卖,口水四溅,甚至一边收钱一边直接用手抓取食品。这样的熟食消费者直接入口,易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严重的威胁生命安全。


  值此十一长假来临,市消委会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超市购买熟食。消费者应当选择在加工与销售完全隔离;有四面密闭的独立售卖柜;有防尘、防蝇设施;有专人售卖;有专门的消毒器具;使用专门消毒后的钳子,不露空摆卖的商家购买熟食。


  二、在购买熟食时,要注意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的产品,要特别注意熟食是否标有明确的贮藏条件及要求,如熟肉制品应当在10摄氏度以下、60摄氏度以上存放。消费者在购买熟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发现问题立即向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举报,让“问题食品”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十一”期间市卫生监督所电话:25531452)


  三、自觉增强自身卫生意识,改变不良消费习惯,拒绝购买裸露摆卖的熟食;在购买熟食时,不要随意触摸、挑选;对于想购买的散装熟食,应要求专销人员称取,切勿直接动手。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


  四、购买熟食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贮存,食用前务必要再次煮熟、杀菌,并在2小时内进食;隔餐、隔夜或冷藏的熟食,食用前一定要加热,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


  五、如果怀疑、发现购买的熟食有问题,应第一时间带上实物直接向卫生部门反映,并尽快检验;食用后如果感觉身体不适,要立即到医院治疗,并注意保存好实物凭据,特别保留小票一段时间,在责任难以分清的情况下,小票是消费者索赔的惟一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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