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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05年第01号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 日期:2005年11月02日

  “五·一”黄金周消费提示

 

  在2005年的“五·一”黄金周到来之际,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市民发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旅游方面:


  1、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可先向旅游局查询哪些旅行社正规合法、信誉良好,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要将合同保存好。市民事先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团费包含的景点项目、食宿的标准、旅行线路的安排、旅行所乘的交通工具等一些具体事项,并要求旅行社在合同内明确注明,以免在将来发生纠纷时有索赔依据。所缴纳的费用须向旅行社索要发票,因为若将来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时,旅游合同、发票及行程安排表等相关资料都是须向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据。


  2、市民在选择境外游时,事先要核实旅行社是否具有组织境外游的经营许可证。在境外游玩时要听取领队的安排,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意人身、财物安全,若发生涉及人身安全问题或发生天灾人祸、交通事故等意外时,要及时与当地中国大使馆和警方联系。部分国家在购物时有退税的优惠,具体的规定可向旅行社咨询。


  3、在旅游地购物时须慎重,购物凭证要妥善保存,以便日后索赔有据。


  4、若市民选择自助游,应在出游前先查询前往旅游地区的有关酒店、景点、交通、天气等具体情况,选择信誉良好或当地旅游相关部门认可的旅行社、酒店等,尽量在出游前办好住宿、交通工具等相关手续,以免在到达目的后才发现酒店或交通工具等方面因出游人多而无法满足事先所希望达到的条件。在外地旅游时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要时常与亲人或朋友保持联系,告知行程安排及目前所在地,以便发生问题后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5、选择任何旅游方式,都应注意根据旅行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出行前购买相应的保险,以便防患于未然。


  二、食品安全方面:


  1、亲朋好友不免会趁在长假期间一起聚餐,在高兴热闹之余,市民也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现在天气渐渐炎热起来,食物易发生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市民要注意彻底煮熟食品,以免因加热温度不够未能有效杀灭或破坏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或有害酶类;要将未吃完的食物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并注意冷藏方法,避免食品交叉污染,导致食品中存有大量致病菌或产生大量毒素;市民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以免买到并食用过期变质食品。


  2、若市民选择出外就餐,应选择有品质保证、信誉良好的食店,尽量避免到一些无牌食店、街边流动熟食小贩或卫生条件不好的食店,以免发生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问题。


  三、购物消费方面:


  1、在面对商家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时要三思而后行,要保持头脑清醒,购物前须考虑清楚所购买的商品是否自己目前所需、目前必须购买的,以免买而不用造成浪费。


  2、理性消费,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在购物前要发“货比三家”,多比较,多查询。


  3、注重质量,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性能,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在付款后收货时检查该商品是否你所购买的商品,是否完整无缺、有无损坏,以免造成买回家后发现货不对版或者商品有残缺的情况。


  4、付款前应要求商家将交易时的口头承诺写在发票或购物凭证上,以免日后出现问题时无据可依。


  5、节日期间,商场人流量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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