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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中介行业执业证书收费问题的复函
信息来源: 日期: 2006年02月17日 【字号
 
 
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执业证书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和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定价目录》规定,你会收取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工本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我局依法不制定收费标准。
二、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公估机构管理》等规章规定,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由从业人员所在保险中介机构发放。根据上述规定,你会不得强制要求集中在你会发放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三、鉴于你会根据会员大会决议集中由你会发放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是否收取费用以及收取的费用标准,也应经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此复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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