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请求核准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深规土函[2004]15号)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300号)、《关于同意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粤价函[2003]483号)的规定,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10%收取,其他如试行期等仍执行省物价局的规定。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