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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政包裹包装箱价格问题的函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4日 【字号
市邮政局:

  依据广东省邮政延伸服务费的有关规定,根据邮政出售品市场情况,经研究,现就邮政包裹包装箱价格问题函告如下:

  一、从2001年8月1日起,邮政包裹包装箱由我局直接定价改由邮政企业根据进货价加规定的综合费用率作价,我局深价[2000]136号及深价[1999]151号文同时废止。

  二、你局应执行国家及省有关作价规定,本着从低采购、合理计费的原则,制定邮政包裹包装箱出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三、用户邮寄包裹的封装箱,只要符合国家通信行业标准的,你局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强制搭售邮政企业销售的包装箱。

  此函。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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