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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益田村高层全成本微利房物业管理相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5日 【字号
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益田村高层区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高层全成本微利房物业管理服务费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元的标准收取。我局将根据你公司提供的合法管理资格证明文件及具体成本测算资料,另行研究下达正式收费标准,届时你公司须按新的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二、按照《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价[2000]41号文)和《关于益田村智能化社区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深价函[2001]40号)规定,装修期间的垃圾由业主在规定的期限内清运,业主亦可委托你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你公司协商确定;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可按不超过10元/证的标准收取押金(可多次使用的),证件完好退回的应如数退款;或收取不超过5元/证的工本费(不能再次使用的)。小区宽频网络的信息网开户由业主自愿选择,收费标准由网络服务商自行确定。

  三、装修保证金按《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执行,可向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各收取1000元/户。

  四、信报箱、电子对讲及安装费、智能安防系统开户费暂不得收取,待我局商市住宅局后另行确定。

  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收取水电费保证金及装修期间的公共部分修复费。

  六、你公司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处的显要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此复

二○○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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