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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林一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5日 【字号
市万厦居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梅林一村收费标准的申请》(深万字[1998]21号)以及2000年1月7日《关于酌审梅林一村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公司关于梅林一村物业管理权投标书中有关管理服务费用收支预算和梅林一村住宅区投入使用后实际的管理服务费用开支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梅林一村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一)多层住宅(9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5元;

  (二)中高层住宅(20层以下(含20层))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3元;

  (三)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元

  二、上述第一条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除了包括我局深物价[1997]141号文第二条的(一)至(六)各项服务项目支出外,还包括电梯运行维护费(含电梯电费)。

  三、每套单元式住宅每月智能化系统维修养护费12元(含支付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网络使用费5元),该项收入单独列帐,专款用于小区智能化系统维修保养。

  四、你公司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应每三个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五、以上规定从2000年2月1日起执行。请按规定到福田物价分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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