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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日期: 2006年02月10日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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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价函〔2006〕9号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请示》(深燃[2006]10号)收悉。鉴于近期国际和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经研究测算,决定适当调高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4.20元(含管维费,下同)调整为16.60元;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用气由每立方米16.60元调整为17.60元。
二、调整后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从2月抄表之日起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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