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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24日 【字号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请示》(深燃[2005]170号)收悉。鉴于近期国际和国内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经研究测算,决定适当调高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3.30元(含管维费,下同)调整为14.20元;居民以外的其他用户用气由每立方米16.30元(含管维费,下同)调整为每立方米16.60元。
     二、调整后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从11月抄表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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