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价联字〔2007〕27号
深圳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我校与服装学院联合举办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与深圳服装培训学院联合举办的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不占用政府资金和财政经费,根据省物价局、原省高等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9]134号)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实习试验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教材资料费按实计收。
二、除上述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另立项目强制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
三、你校应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以上规定,自200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