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
月饼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8月委托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市流通领域的月饼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全市六个区19家商场、超市抽检月饼60批次,涉及生产企业46家,其中本地生产企业24家,外地生产企业22家。主要对涉及人身健康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进行检测,经检测样品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