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流通领域学生文具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2季度委托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我市流通领域的学生文具,包括水彩画颜料、油画棒、蜡笔和修正液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共在全市六个区23家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商店等流通场所抽查学生文具71批次,合格46批次,合格率64.8%,剔除纯标签不合格因素,内在质量合格62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87.3%。
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标志不规范、部分有害物质超标,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标志不规范:标志是否清晰、正确将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的判断和了解。本次监测标志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商品在包装中没有标明采用的执行标准号;部分商品在包装中采用了错误的标准;部分商品在包装中采用执行的标准已经被新的标准所替代或作废。
2、部分有害物质超标:一是可溶性铅超标,部分生产企业为了产品色泽鲜艳、不退色,过量添加铅盐助剂或使用劣质铅盐助剂,铅随人体摄入量不同而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影响儿童生长发育。二是修正液中有机苯超标,苯可对人体血液、骨骼等多个系统造成损害,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接触苯过量的修正液对身体影响更大。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特此通告。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标称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以及被监测人名称、地址一同登上。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