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流通领域
鱿鱼类水产干制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4月19日-23日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鱿鱼类水产干制品的砷含量进行了专项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全市六个区19家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抽检鱿鱼类水产干制品50批次,其中鱿鱼丝40批次;鱿鱼干7批次;调味鱿鱼制品3批次。经检测样品砷含量无一超标,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