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07年第一季度流通领域普通电话机与
无绳电话机、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
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的通告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1季度委托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我市流通领域的普通电话机与无绳电话机、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一、普通电话机与无绳电话机
本次共在福田、罗湖、宝安和龙岗4个区7家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经销企业抽查普通电话机与无绳电话机40批次,合格38批次,合格率95%。
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因为信号线雷击试验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可能引起用户遭遇雷击的危险。
二、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
本次共在福田、南山、宝安和龙岗4个区15家专业市场、商场等经销企业抽查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40批次,合格26批次,合格率65%。
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安全和EMC项目,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1、安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此项目不合格将会引起用户的触电危险。
2、安全的防触电保护和结构:此项目不合格将会引起用户的触电危险。
3、安全的标记和说明不合格:此项目不合格将会引起用户误操作,有安全隐患。
4、安全的抗电强度:此项目不合格将会引起用户的触电危险。
5、EMI的辐射骚扰场强:此项目不合格将会影响附近电器的正常使用。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特此通告。
具体情况见附表。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标称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以及被监测人名称、地址一同登上。
附表:
1、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第1季度普通电话机与无绳电话机商品质量监测检验不合格情况表
2、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第1季度电源适配器与充电器商品质量监测检验不合格情况表
二○○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