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我市列入价格干预范围的重点企业及重点商品加强督查,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对天虹、万佳、人人乐等三个大型超市和两个农贸市场的粮油、猪肉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十类商品价格实行重点检测,监测结果实行每日一报,及时掌控有关商品的价格信息及变化情况。
三是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对春运票价、公交票价、旅游景点票价等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明码标价及落实市、区有关减免收费政策的情况,保障市民和留深外来务工人员的出行、出游利益。
四是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对电器、服装、食品等主要应节商品进行重点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时跟进查处。
五是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对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酒类、糖果、糕点、水果等应节食品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经营者切实落实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建立台帐等食品安全工作。
六是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群众投诉实行快速反应、迅速查处的机制,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努力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及留深劳务工节日期间安全消费、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