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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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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人事监察科
机构介绍: 1、人事教育工作

(1)贯彻执行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管理分局机构和人员编制。

(3)负责分局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

(4)负责组织分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教育培训计划。

(5)负责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分局基层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

(1)监督检查分局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情况。

(2)按要求组织开展分局行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纠风工作。

(3)负责分局行政过错责任的调查,受理对分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并组织

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对分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督察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务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管理


(2)组织安排党总支各类会议的召开以及起草党总支的有关文件、报告。

(3)对分局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分局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工会工作

(1)负责分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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