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时间及提交材料
信息来源: 日期: 2008年04月24日 【字号
 

  一、年检时间:每年31日至630日,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二、提交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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