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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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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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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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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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人事监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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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介绍: | 1、人事教育工作 (1)贯彻执行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 (2)负责管理分局机构和人员编制。 (3)负责分局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 (4)对分局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分局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分局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教育培训计划。 (6)负责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分局基层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分局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 (1)监督检查分局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情况。 (2)按要求组织开展分局行政效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纠风工作。 (3)负责分局行政过错责任的调查,受理对分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并组织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对分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督察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务工作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对局机关各党支部及其党员进行管理。 (2)负责党总支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 (3)起草党总支的有关文件、报告。 (4)负责党务工作各项基础资料的积累。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其他工作 (1)负责指导分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2)负责分局系统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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