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分局积极开展流通领域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 日期: 2008年05月15日 【字号
      根据省局和市局“4?24”会议工作部署,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宝安分局联合区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流通领域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队对宝安宝城、福永、龙华、松岗四个街道的相关餐馆进行了检查,通过对经营场所及其进货台帐的仔细检查,发现其经营运作均比较规范。检查中,执法人员还进一步告诫各饭店、餐馆等餐饮场所,要严厉禁止出售无野生动物制品标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为原料的食品。对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和屡教不改的违法分子,执法部门将坚决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集中整治后,宝安分局将充分发挥工商所属地监管的作用,实行责任到所,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坚决防止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非法行为反弹。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办公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统一电话:12315(工商业务)、12358(物价业务)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