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宝安分局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日期: 2008年04月21日 【字号
 
 
为了增强我局对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因信息网络系统故障而造成的工作影响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的分类
本预案所称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网络中断、服务器以及其他计算机设备故障或软件故障造成的信息系统不可用,导致分局系统内部正常办公无法开展、对外登记窗口无法正常受理,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情形。
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1、紧张状态级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指某一个应用信息系统不可用或者某一小部分网络不通造成的应用信息系统不可用的情形。
2、紧急状态级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指由于分局计算机房主要网络设备硬件故障、关键数据库的损坏或病毒的大范围爆发,导致全系统各项应用信息系统都不能使用的情形。
3、特急状态级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指由于火灾、地震等灾害导致的分局计算机房大部分设备遭到严重破坏,分局电脑室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各项应用系统的情形。
 
二、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一)分局设立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启动信息网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监控、秘书、联络三个小组。监控组由电脑室和各科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网络系统状态的监控和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并对突发事件造成对业务的影响做出预测与分析以及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判断突发事件警情级别;秘书组由办公室文秘组及电脑室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起草、拟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联络组由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联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对外宣传,及时上传下达,督促决策落实及反馈决策执行情况。
(三)电脑室负责监控分局计算机房所有设备工作情况、各业务软件和系统软件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因设备故障和软件配置故障引起的信息网络系统异常。
(四)办公室、注册科、综合科、经检科、市场科、商广科、价格科及各工商所等各业务系统使用单位分别负责各自业务系统异常情况的反馈,在发生业务系统不能使用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电脑室。
(五)各所电脑管理员在分局电脑室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相关网络设备、服务器硬件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用户使用情况的反馈。在发生业务系统不能使用等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电脑室。
 
三、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一)紧张状态级警情
1、各科所发现警情后,第一时间向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警情,并迅速组织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报告警情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网络系统出现问题的时间、地域范围、涉及的应用系统、对办公和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等。
2、接到警情报告后,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通报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情况,认定警情级别,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决定,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及应急工作预案规定的分工原则、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头开展工作。
4、对于某个应用系统不可用的情形,电脑室技术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查找问题,并对机房服务器进行检查,排除硬件、服务器及网络故障的可能后,将问题反映至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中心提供解决方案。
5、对于某一小部分网络不通造成的应用信息系统不可用的情形,电脑室负责网络的技术人员会同出现警情单位和网络维护公司共同排查问题,如涉及到租用线路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后立即联系相关网络提供单位解决问题。
6、启动两小时一报的信息网络系统突发事件专报制度。发生警情的单位每两小时,将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紧急、突发情况随时上报。
(二)紧急状态级警情
出现紧急状态级警情,除采取紧张状态级警情处置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启动信息网络系统突发时间一小时一报制。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每一小时,将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紧急、突发情况随时上报。
2、对于分局计算机房主要网络设备硬件故障导致的全系统各项应用信息系统不可用的情形,电脑室工作人员会同网络维护公司在找到问题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警情和解决措施,并找出相关替换设备进行正确配置后上线运行。
3、对于病毒的大范围爆发导致全系统各项应用信息系统都不能使用的情形,电脑室技术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查找病毒类型并找到解决办法后向领导小组报告,如不能通过网络统一处理,应在保障关键应用系统优先工作的情况下逐台人工清除病毒。
(三)特级状态级警情
出现特级状态级警情,除采取紧张状态级警情、紧急状态级警情处置措施外,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1、接到警情报告后,分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灾难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方案。
2、对于各业务口,如能手工处理的,应由局属各相关单位尽量采取手工方式处理。
3、分局电脑室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网络及机房设备正常使用。
 
四、后期处置
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结束后,由分局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程序终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总结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附则
    各科所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本预案由分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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