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级创建、点面结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具体措施,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程序严密规范、公开形式方便有效、公开制度科学完善的建设标准。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陈欣奋同志任组长,邹佛贱、李世清、陈均深、陈俊生同志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俊生同志兼任主任,叶卫球、张弘驰、陈小秋、叶玎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分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具体包括:各单位政务公开、局务公开目录的制订;公开信息的清理、把关、录入、校正;办事窗口大屏幕、触摸屏、公布栏、办事指南册的修订、编印;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务等。各工商所参照分局作法,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有关责任,形成职责明晰、上下联动、逐步深入的工作体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充实机构人员
分局局属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整合机构职能,加强人员配备,在办公室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组”,由办公室郑伟玲、李耀华、黄臻、廖苑阳、曾伟方及各单位联络员专职负责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局属各单位。
(二)各单位职责分工
1、办公室职责: 一是制定方案及相关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计划和发布协调、更新维护、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维护主体,明确涉及多部门信息的沟通确认方式,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二是修订完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结合前期业务梳理、设计成果,根据由近及远的原则,对分局职责范围内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归类,按照政务公开、局务公开两大内容体系,编制修订出规范、系统、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三是强化“两大网站”功能。将红盾信息网(外网)和综合业务网(内网)分别作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在完成公开目录和指南修订后,根据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标准和《目录》要求,对其进行一次全面升级改造,使之成为分局政务公开、局务公开、在线服务、交流互动的网上门户和工作平台。四是克服薄弱环节。在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其流程、规范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根据深办[2005]16号文件的精神,将向同级档案馆移送政府信息纳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移送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集中、规范、系统、有效的政府信息。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强化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教育,通过会议强调、法规教育、专题培训、典型引路、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宣传其重要意义和作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牢固确立公开透明的现代行政理念,根据新要求,掌握新方法,尽早实现“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
2、人事监察科职责:适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察、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明确项目标准,保证工作实效。
3、其他局属各单位职责:其他业务科室和工商所负责编制各自的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录入和定期更新工作,以形成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系列。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7年12月底前)
分局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充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3月底前)
分局完成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清理公开信息和办事窗口大屏幕、触摸屏、公布栏、办事指南册等。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制度建设和检查落实阶段(2008年4月底前)
在市局的统一安排指导下制作完成政务公开网页(统一建于红盾网上)、编制局务公开目录。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5月以后)
分局认真借鉴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各自特点,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条例》的公布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必须看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督促本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部门联动,注重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牵头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科室、各工商所联系互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各工商所要依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调研论证,既要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情况和数据,也要提出建设性、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和认真完成在清理政府信息、编制公开目录、网站改造、制定制度规范过程中需要科室或工商所负责的有关文档,做好资料审核、录入、校正工作。
(四)确保质量,把握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各工商所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有关的政府公开信息要做到资料翔实、数字可靠、依据充分;有关的制度和规则要达到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的要求;要注意和把握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进度安排,及时响应和反馈,做到不拖后腿,不影响总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