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机构职能
   现任领导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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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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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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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
机构介绍:一、贯彻执行商标管理、广告监督和合同监督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拟定本区商标管理、广告监督和合同监督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本系统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各工商所查办商标违法案件。
四、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商标印制、商标代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本系统广告监管工作和各类媒体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广告协会工作;指导全区广告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
七、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登记。
八、负责查处区属媒体广告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各工商所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组织指导各工商所开展有关合同监督管理、合同行政调解、拍卖监管的工作。
十、组织指导各工商所查处违反《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的案件。
十一、组织指导监督企业遵守《格式合同条例》;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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