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分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限售限用塑料袋告诫会。会议由刘素光副局长主持,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工商所分管所长、罗湖质监分局工作人员及罗湖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连锁店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分局详细讲解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等三个关于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相关文件,使与会者全面充分了解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罗湖质监分局具体介绍了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内容,进一步明确合格塑料购物袋的外观辨别方法和技术检测方法。
刘素光副局长提出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希望与会者高度认识国务院出台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意义,以实际行动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国家的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希望广大经营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主动的配合落实政府政策,不进、不存、不销、不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设立塑料购物袋专营店档,明码标价,配合做好“限塑令”的宣传工作;三是分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熟练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把塑料购物袋情况检查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并在6月1日后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严格处罚,同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会议还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预包装食品检测、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禽流感防控及落实创建文明城市检查等工作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