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促进依法行政,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分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商所、分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由袁涛副局长兼任主任,李镜锋、林家新同志兼任副主任,张树林同志任分局联络员,其他成员从分局机关、各工商所抽调,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工作。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各工商所、分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具体包括:本单位公开信息的采集、整理、把关、录入、校正,办事窗口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布栏等内容的发布、更新,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务,贯彻落实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强化对分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教育,通过会议强调、法规教育、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宣传其重要意义和作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牢固确立公开透明的现代行政理念,根据新要求,掌握新方法,尽早实现“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强化分局内网、电子触摸屏等载体作用
一方面对分局内网和原有政务公开网页进行完善,强化其在局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对电子触摸屏软件进行改造升级,使其满足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落实工作责任和建立监督机制
制定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维护主体,明确涉及多部门信息的沟通确认方式,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其流程、种类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向社会公众提供集中、规范、系统、有效的政府信息;适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察、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明确项目标准,保证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人监科、各工商所。
三、阶段安排和工作步骤
为有效落实各项措施,明确各自责任,推动贯彻实施,确保工作进度,将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 动员部署和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3月底前)
1、制定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机构和落实人员配置,此项工作由办公室、人监科负责。
2、组织人员培训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局有关规定,力求掌握、吃透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此项工作由分局办公室、人监科负责。
(二) 贯彻实施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底前)
1、各工商所、分局机关有关单位于4月25日前完成清理公开信息和办事窗口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布栏、办事指南册等工作;分局办公室于4月28日前完成分局内网升级改造及政务公开网页制作(按照市局时间安排统一建于红盾网上)。
2、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力量,于4月28日前对拟公开的材料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保密审查,确保各项保密法律、法规的遵守和落实。
3、各工商所、分局机关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整理、准备本单位负责公开的材料内容,于4月30日前将相关内容上网公开。
4、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以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予以通报,确保推进力度和工作进度。
(三) 深入推进和动态管理阶段(2008年5月以后)
1、根据市局制定的工作制度,全面完成分局工作流程、审批程序和工作制度建设,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其中制度建设包括建立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网站更新维护制度、公开信息档案移送制度、监督保障制度等,以上由分局办公室、人监科负责,其他相关单位全力配合。
2、分局机关有关单位加强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跟踪和研究,根据情况和要求的变化,调整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3.各工商所、分局机关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录入、校正和更新,严格依照审批程序操作,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防止出现信息或数据的延迟、错漏现象,并将拟公开信息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查。
4、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长抓不懈,增强责任心,时刻关注公开信息的变化和更新情况,根据备案情况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注重对备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5、分局有关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制度的严格依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公布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举措,是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现代政府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是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重要表现,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很高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动员,抓贯彻落实,抓督促检查,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完成。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注重配合,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牵头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科室、各工商所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科室、各工商所要依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有关的工作任务;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信息公开组”开展调研论证,既要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情况和数据,也要提出建设性、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和认真完成在清理政府信息、编制公开目录、网站改造建设等过程中需要科室或工商所负责的有关文档,做好资料审核、录入、校正工作。
(四)保证质量,把握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各工商所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有关的政府公开信息要做到资料翔实、数字可靠、依据充分;要注意和把握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进度安排,及时响应和反馈,做到不拖后腿,不影响总体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