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收到一封来自湖北消费者曹先生的表扬信。曹先生在信中深情地表达了对福田分局下梅林工商所肖宝光副所长的感激之情。
曹先生是一名来自湖北省的普通消费者,2007年9月在易趣购物网上购买了一部手机。08年的时候手机频频出现故障,根据保修协议,曹先生与位于深圳下梅林工商所辖区的卖家张某取得联系并达成初步返修意向,并把手机快递至卖家的办公地点,但是从此,待修手机就如同泥牛入海全无消息了。曹先生多次与卖家张某取得联系,对方皆以未收到待修手机为由不予理睬,最后,曹先生提供了快递签收单据,这时张某在事实面前恼羞成怒,扬言坚决不予修理并从此“人间蒸发”。曹先生尝试通过网上购物的平台易趣公司投诉卖家张某,但是该公司却以“无权管理”的理由拒绝了曹先生的投诉。百般无奈下,曹先生抱着最后一丝的希望通过网络渠道向深圳市工商局投诉张某。
曹先生投诉的第四天,福田工商分局下梅林工商所的肖宝光副所长马上通过电话与曹先生取得联系,在了解具体情况后马上处理,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让卖家张某将修好的手机快递给回曹先生。至此,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但是曹先生却发现送回来的手机内存被更换成小容量的,虽然曹先生这次没有向肖副所长反映情况,但是对工作高度负责任的肖副所长主动致电给曹先生了解情况,在获知详情后立即督促张某迅速向曹先生归还原储存卡及道歉。最后,张某不仅归还原物还寄送一个读卡器以表歉意。
虽然这是一桩小小的经济纠纷案,但是肖副所长不嫌其烦,不辞劳苦,对工作兢兢业业,以优质的服务获得消费者的认同,得到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同时,我们所有同仁都应以肖宝光副所长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红盾”增光添彩!(福田分局人事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