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我局公开招考雇员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需要复查的考生请于4月9日上午前与我局联系,电话:83070448、83070056),并将资格复审及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4月14日至30日
二、考核原则和内容
1、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复审及现实表现考察等。
二、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分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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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
考核职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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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 |
F001-007、G001-002 |
83070448、8307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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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局 |
F008、G005 |
83187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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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分局 |
F009-011 |
83456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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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分局 |
F012、F015 |
25655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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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分局 |
F013、G006-007 |
2669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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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分局 |
F014、G008-009 |
25251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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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分局 |
F016-017、G010-012 |
27836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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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分局 |
F018-019、G013 |
28918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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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分局 |
F020-023、G014 |
88211035 |
四、考生需要准备的事项及提交的材料
(一)需要准备的事项
4月11日前将本人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及人事部门联系人、电话告知考核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告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及地址。
(二)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雇员雇用备案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填好后于4月30日前将此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ngcf@szaic.gov.cn);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并提供文凭验证证明(深圳市人才大市场可出具);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附件3,在资格初审时未提供的,或虽提供但有关单位无盖章的均需提供);
5、《现实表现鉴定表》(附件4,下载后由单位填写盖章);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版彩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
7、夫妻分居市外一方考生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2-7项材料请于4月30日前提交给考核单位。
附件:1、体检结果
2、深圳市雇员雇用备案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现实表现鉴定表
深圳市工商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