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3季度委托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深圳市流通领域的水产制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全市六个区22家商场、超市等商品流通场所抽检水产制品200批次,合格134批次,合格率67%。
本次监测水产制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防腐剂、二氧化硫残留量、无机砷超标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
1、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微生物指标之一,其食品卫生学意义是作为食品清洁状态的标志,菌落总数多,说明食品容易变质,保质期缩短。这反映生产厂家在卫生条件、工艺流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2、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是我国目前最常用的食品防腐剂,适当使用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防止由微生物的生长而引起的食品变质,过量食用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产生影响。
3、二氧化硫残留量:过量食用含二氧化硫的食品,会对咽喉造成刺激,给呼吸和消化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4、无机砷:本次监测绝大部分非即食紫菜和一部分水产干制品的无机砷指标超标。长期摄入砷化物,可引起消化道、皮肤和神经系统症状。
为确保市民消费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特此通告。
主要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表。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标称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以及被监测人名称、地址一同登上。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