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园外语实验学校收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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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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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价联字〔2007〕44号
深圳市龙园外语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龙园外语实验学校申请调整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小学走读式国际班仍属自愿选择的教育项目,经研究,不同意你校将小学走读式国际班学杂费统一归并到小学普通班的学杂费中。你校的收费模式仍维持深价联字[2003]42号文的规定不变,即:在小学普通班学生中开设的走读式国际班,应以自愿为原则,其收费标准可在小学普通班收费每生每学期3800元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加收750元。
此复
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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