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日期: 2007年02月01日 【字号
深价联字〔2007〕1号
关于深圳市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深圳市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申报深圳市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属于中级技工教育办学层次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习实操多、材料消耗大的办学特点,参照市物价局、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深圳高级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深价函[2001]74号)规定的深圳高级技术学校“五专生”头两年的收费标准,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学费
1、全日制学生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设计、艺术类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2、业余类学生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设计、艺术类特殊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250元。
二、住宿费
1、普通宿舍住宿生每生每学年900元;
2、学生公寓住宿生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生公寓的配置条件,要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包含住宿生每人每月4立方米用水、8千瓦时用电的水电费用。
三、扶贫助学措施
1、你校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费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费。
2、你校可按学费收入的10%用于学生勤工助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并在编制单位预算时予以安排。
3、你校可按学费收入的10%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享受奖学金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校学生总数的10%。
四、你校应认真做好教育收费的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家长
和社会的监督。
五、你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此复
 
 
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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