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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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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年09月13日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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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龙岗区坑梓镇人民医院开展特需病房收费问题的函》(深卫函[2006]390号)收悉。鉴于我省现行特需医疗服务及收费的管理政策需要修改完善,经研究,我局暂停审批龙岗区坑梓镇人民医院开展的特需病房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待省出台新的特需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后,再受理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申请。
此复。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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