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6年07月20日 【字号
    
 
关于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经委托与市交警局实行计算机联网的医疗机构,为方便驾驶员进行驾驶证年审,提供数码摄像、体检资料录入和网上传输等服务,可以向受检的驾驶员收取联网服务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10元。
二、驾驶员体检年审联网服务应以驾驶员自愿选择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或变相强制服务。
三、体检费按照规定的项目,依据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取。
四、请各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接受驾驶员和社会的监督。
以上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办公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统一电话:12315(工商业务)、12358(物价业务)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