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降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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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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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价管字〔2006〕29号
关于调降管道液化石油气
零售价格的通知
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近期国内液化石油气批发价格变动的情况,经研究测算,决定适当调降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6.10元(含管维费,下同)调整为15.60元;居民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用气由每立方米17.10元调整为16.50元。
二、调整后的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从5月抄表(读数)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物价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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