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实施“两化”战略,建设效能、廉洁、责任工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三个一”理念,大力规范和服务市场主体。树立“该引进的市场主体一个不丢,该留住的市场主体一个不弃,该清除的市场主体一个不留”的新理念,进一步提升登记监管质量,规范市场主体,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一是按照“大窗口、大登记、大服务”的目标, 积极推进特区内三级登记改二级登记改革,进一步规范注册登记标准条件程序,努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准,同时紧紧围绕深圳产业发展战略,积极主动做好注册登记服务工作,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二是建立健全“清无”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清无”行动成果;三是依托“清无”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废品收购、娱乐服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规范、标准的健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四是推进登记与监管有机衔接,组织开展企业清查和打击虚假注册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健全企业登记监管统计报告制度,有效治理虚假注册问题。
(二)抓住影响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的重点、敏感问题,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推行食品经营单位责任管理、工商部门监督管理、社区协助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 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扩大食品信息化监管品种范围,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二是构建综合治理机制,落实业主追究和“一次性淘汰”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深入治理重点、敏感区域的售假问题,同时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完善12315申诉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体系;三是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向深入;四是以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传销和合同欺诈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反商业欺诈工作;五是继续抓好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走私贩私反不正当竞争等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价格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深化水价改革,完善燃气价格、峰谷电价、公交票价、车辆使用收费、殡葬价格等政策,出台绿色能源价格、绿色医疗服务价格、垃圾处理收费、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价格等政策,改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二是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能,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和事业单位收费,制定养老机构托养收费政策,及时疏导价格矛盾,促进和谐深圳建设;三是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继续制止价格欺诈、房地产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行政部门强制收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收费等专项检查,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同时推进完善以物业管理、停车场、医疗、教育、公交、房地产、广告等行业为重点的收费公示工作,完善价格告诫制度、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制度和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推进价格防范体系建设。
(四)加快实施“两化”(专业化、信息化)战略,促进工商物价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一是深化三级事权改革,全面推进定职责定岗位定人员定资质工作,转变市局机关职能,推动系统职能和运行机制的合理化,为工商物价工作专业化创造条件;二是建立注册登记岗位资质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试行持证上岗,逐步实现注册登记工作专业化;三是在实施市局机关执法办案相对集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专业化;四是以实施全市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加快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抓好各重点业务系统的开发、完善和推广、应用,打造统一、互通的登记注册平台、监管执法平台和内部管理平台,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信息化。
(五)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行职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在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干部培训机制和任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活力;二是积极应对深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全面加强基层工商所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有效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效能,筑牢工商物价工作基础;三是加强特区工商物价立法,强化执法指导、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