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作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以及对食品包装、标识印制等监管的责任单位,结合全市开展的“梳理行动”,制定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为重点品种,通过采取“六查六看”、准入关口前移、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等监管措施,自5月初开始,全面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我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正处在巩固推进阶段(9月下旬—12月底),重点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同时,在总结前阶段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找准整治规范工作的关键,研究强化监管的措施,探索建立食品市场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以达到治本的效果。
一、 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分步实施。在市政府还未召开食品安全整治动员会之前,我局根据5月19日省工商局下发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切实维护全省食品市场安全的紧急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食品市场安全整治活动。
6月1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后,我局于6月24日召开了全系统各分局、工商所、市局各有关处室等分管领导、科所长参加的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制定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申庆三为组长,彭曙曦、王玉生、袁作新副局长和曾新华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各分局、工商所也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由一把手挂帅,组织力量负责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清查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全面清查阶段(6月中旬—7月底)。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实施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6月14日动员大会精神,根据方案分工和要求,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力量,立即全面开展食品市场安全清查工作,特别是清理食品经营主体发照情况。二是督查指导阶段(8月—9月中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第一阶段整治经验,找准整治规范工作的关键,研究强化监管的措施,在监管机制上探索建立食品市场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以达到治本的效果。重点查处一些大要案。三是巩固推进阶段(9月下旬—12月底)。以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为重点,开展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掀起食品市场安全整治工作的第二次高潮,全面检查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查各项整治措施以及监管机制的落实情况,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和回潮。四是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月—春节前)。主要检查各单位的工作部署、采取的措施以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效果。同时各单位还要认真总结分析实施食品市场安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复杂性的认识,严格履行职责,正确处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按责任分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纪律,加大整治力度,迅速组织落实,全力打好这场食品市场安全保卫战。
2、突出重点,讲求方法,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
一是抓好市场食品准入,建立落实七项监督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今年9月印发的《印发关于加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我局以全市各食品批发、零售市场及超市、商场为主要对象,大力健全和完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市场开办单位协助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模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切实建立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我局以分局为单位,在全面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同时,各区均确定1家集贸市场和1家超市作为辖区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先行点。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岁宝百货景田店、罗湖区荷花市场为我市的先行点。以各先行点为重点,抓典型、抓经验、抓示范,边试点,边推广。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我局制订和实施了《市场食品质量管理办法》、《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办法》、《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办法》、《市场食品质量巡查办法》、《市场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办法》、《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管理办法》等7项具体管理制度。通过实施上述各项制度,分别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准入管理、标准准入管理、检测检疫准入管理、市场抽查准入管理、购销挂钩协议准入管理等5方面管理措施,切实促进我市市场食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如福田分局对福田农批市场实行专人驻场管理,督促开办单位严格落实检测查验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场制度,对入场食品开展检测,并将每天检测的结果以及违法违章情况进行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实行退市管理。从今年10月至今,该市场已对50多个批次的蔬菜、水果样本进行了检测,合格率为97%,其中对检测出农药残留超标的300多公斤蔬菜作出退市销毁处理,还将3个因多次销售农药超标蔬菜经营者清理出市场!并在市场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试点市场公示栏”公示。这些新举措的实施对市场经营者产生很大的震慑作用,促使经营者更自觉地守法经营,保证市民食品消费安全。目前,我市各市场和商场中设立的商品验票小组已近200个。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我局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分工部署,积极与市贸工局、农林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进入市场的监测监管力度,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场主办单位的自检网络,目前,全市已有152个市场配备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具备了对进场食品质量简易自检手段,其中,福田农批市场等大型市场还配备了较为精密的检测仪器和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初步形成了以政府机构权威检测为主,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自检为辅助和补充的市场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每日监测结果在市场公告栏进行公示,及时引导消费。同时,实施日常检测和重点检测相结合的检测模式。日常检测主要由政府指定的各检测机构以及各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测对象主要包括自产自销商品、无有效票据的商品、国家明令重点监管的商品以及有多次违法记录的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以日常检测为基础,以重点检测为保障,实现了检测力量调配的层次化、体系化,提高了商品检测手段的利用效率。以“12315”投诉网络为依托,结合上级部署和政府其他部门市场监管信息,对市场食品安全情况开展机动抽查和检测。今年1至11月,我局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和“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情况,先后组织了多批次的食品抽查检测,检查的商品和批次分别为:奶粉54批次、食品286批次、酱菜2批次、饮水机2批次、饮用水1批次。
3、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我局系统在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吸取安徽阜阳问题奶粉、广州市散装白酒等事件的经验教训,紧密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梳理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以质监、卫生、食品监督、农林渔业、商检等法定检测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为依据,在日常巡查工作中,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巡查工作登记表》,严格落实责任。对辖区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对发现涉及生产领域等的有关线索,及时移送质监等相关部门,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如8月10日,南山工商分局根据市局消保办提供的线索,对深圳市陆兴源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西丽火车站7号仓库内的库存货物进行检查,查获涉嫌假冒“山西省太原龙眼井老陈醋厂”的“龙眼井”牌陈醋266箱计4520瓶;紧接着于8月12日傍晚,南山工商分局根据暗访,联系卫生、质监、城管等部门一举端掉位于南头红花园路的一家地下食品加工作坊,现场查扣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鸡翅、凤爪、牛肚、花生米、草菇、海蜇等半成品近2吨,封存装满冷冻肉食品的冷库1个,查扣有关制作工具一批。8月11日凌晨5点,大工业区工商分局联合该镇派出所、防疫站、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对辖区内各大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并采取打回马枪的有效方法,共检查市场4个,肉档58个,扣留私宰猪肉2000多公斤。8月26日上午,宝安分局光明工商所联合光明卫生监督所、光明派出所及新羌社区居委会联合执法,一举端掉两家位于光明街道新羌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地下米酒生产窝点,这两家地下米酒生产窝点位置十分隐蔽,所用原材料的大米已全部变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米酒成品170斤,半成品1000多斤。
同时,逐步健全企业信用登记。对食品生产、经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重点监管,将监管情况及时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系统和经济户口管理系统,按规定进行内控,在年检换照时严格把关,加强跟踪监管,形成内部预警机制。
据统计,从今年5月19日我局开展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8841人次,检查经营户26090户,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453宗,其中案值15万元以上案件15宗,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宗。捣毁食品地下加工窝点103个,取缔无照经营户1609家,清查违法食品广告259件,抽查食品总数561批次,暂扣假冒伪劣散装白酒6845公斤、瓶装酒94758瓶、奶制品778公斤、饮料8269瓶、粮食面制品32492公斤、豆制品29446.5公斤、蔬菜、水果及水产品6106公斤,其他“三无”、过期食品179348公斤,查处注水肉、私宰肉案件179宗,查获注水肉、私宰肉20692公斤。督促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经营户336家、建立食品准入制度的市场、经营户达755家。
在8月底的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547人次,车辆593台次,检查经营户225家,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店5家,查处无卫生许可证饮食店32家,查处销售假劣儿童食品违法案件62宗,查扣涉嫌假劣食品2075包(袋)、散装食品840公斤、饮料360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05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中精力,重点开展和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特点,结合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各职能部门的检测结果,在加强对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监管的基础上,着重开展应节食品、饮料、酒类、罐头食品等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旅游景区周围,旅客集散地区的饮食企业和摊点的巡查力度。
2、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
根据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健全和完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自律,市场开办单位协助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模式,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市场食品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市场食品秩序明显好转,使食品消费达到健康、卫生、安全的要求。
一是实施标准准入管理。对国家、地方和行业已经制定强制性生产加工标准的食品,凭有效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入市经营;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二是实施检测检疫准入管理。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检疫,凭检测检疫证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凭有效检测检疫证明入市经营。
三是实施市场抽查准入管理。对不能实施以上两种准入管理方式的其他食品,由市场(超市)开办单位按照国家、地方或者行业卫生、质量标准或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和抽查,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
四是实施购销挂钩协议准入管理。对市场、超市及场内食品经营户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厂家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简称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的,允许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凭购销挂钩协议及证明供货方产品票据进入与之挂钩的市场、超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