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局经检系统开展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核审经检大队和各分局经检队以市局名义办理的案件(商标、广告案件除外)。

四、协调、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检查类的专项监督管理和整治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各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六、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揭露、批评。]]>
红盾网员提示 全文检索 关键字
机构设置
现任领导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工商分局
联系方式
直属机构
当前位置:深圳市工商局 > 机构设置 > 直属机构
 
名 称 职 能
跳转到第  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办公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统一电话:12315(工商业务)、12358(物价业务)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粤ICP备50177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