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2006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进行2006年度年检。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检企业请于2007年3月1日起凭营业执照到我局注册大厅领取年检报告书或在本网下载表格(企业年检表格),并须于2007年6月30日前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
二、省局登记注册的企业选择网上年检可于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本网报送材料;并按提示持有关年检资料到我局(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二楼注册大厅)办理年检手续。
三、以下企业还需提交2006年度审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四、凡逾期不办理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