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业务的范围及其级别分工:
1、参与拟定合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3、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4、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5、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和拍卖活动,查处违法拍卖行为;
6、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7、指导各分局合同管理工作。
二、办理主要业务应提供的文件:
1、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合同办1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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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抵押登记条件: 1、申请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
系; 3、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抵押物必须存放在深圳市; 5、经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必须大于或等于
主债权的数额。
提交材料: 1、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
登记申请书》; 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各3份); 3、有关动产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4、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证明; 5、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
照机关印章); 6、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
件; 7、抵押人提供股东会决议; 8、属海关监管期内的抵押物需提交经海关同意抵押
的有关证明;已解除监管的需提交解除监管证明。
办事流程:申请—> 受理—> 审核—> 发证。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
2、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采取企业自愿参加、即来即办的形式。企业可自行上“深圳市红盾信息网”、“深圳信用网”下载表格《深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征信公示申请书》,企业应据实填列表格中的相关内容,连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参加诚信公示活动。
联系电话:83070160、83070332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68号工商物价大厦1415室、1407室
三、如何认定合同欺诈?在受理合同欺诈方面,工商部门与公安部门如何分工?
答:合同欺诈,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以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公安机关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在购车、购房等交易活动中,哪些情形可退定金、订金(预付款)?例如消费者付款后,经营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商品,针对定金和订金,如何退款?
答:只要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就应双倍返还定金。至于订金的性质则应视乎合同的约定,如是定金性质则应双倍返还,但如果是预付款性质则只能是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款项。如对订金的性质界定发生分歧,则只能由法院裁决或仲裁机关仲裁。
如何退款应视乎合同的约定。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申请仲裁;4、如双方自愿,可以共同向工商机关申请调解。
五、经营者之间合同纠纷工商部门是否受理,例如:经营者之间因商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要求工商部门调解,12315是否受理?
答:可以受理。但必须是双方自愿并共同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六、请问现实经济交往中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依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传真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的一种,与合同书、信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房地产中介公司咨询:一些客户在通过中介公司带其看房后跳开中介公司自己与对方私下成交这一情况,另外还有一些客户在签署了意向书付了意向金之后又反悔不购买或者不出售房屋了,房产中介公司的意向书等合同在经过备案后,是否是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如果要起诉对方的话,这类合同是否可以作为依据呢?
答:对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此类问题只能通过法院裁决或仲裁机关仲裁解决。工商部门无权界定。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需要到工商局登记备案,如需要,如何进行?
答:不需要。
二、中外合资企业开业登记需提供合同,请问有无合同示范文本?
答:我办没有示范文本,请向深圳市外经贸局咨询。
三、当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合同争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依据国家总局1997年11月3日公布的《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申请调解合同争议,首先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3、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受案范围。(第六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哪些情形工商部门不受理当事人的合同调解申请?
答:1、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2、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争议的调解属于何种性质?
答:属于行政调解。
六、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详见国家总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至第六条。
七、现实经济交往中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批问题已回答过。
八、消费者交了房屋订金发现经营者无预售许可证,能否退订金?
答:可以。
九、超越企业经营范围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合同是否有效,工商部门无权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行政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十、工商部门是否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答:工商部门目前没有开展此项业务。上市公司到证券交易所办理,非上市公司则记载于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