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项目目录(2003年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4日 【字号
各物价分局,各区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3]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日               

版权所有: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办公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
统一电话:12315(工商业务)、12358(物价业务)
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