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拯救队:
你队《关于火车站东广场停车场调整收费请示报告》收悉。鉴于该停车场处于交通繁忙的火车站,车位供求矛盾较突出,为充分发挥该停车场的静态交通作用,保障火车站道路畅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火车站东广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摩托车外,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为:19座以下汽车首两小时5元/辆,20座以上汽车首两小时10元/辆,第三小时起,不分车型类型每小时3元/辆(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每天最高收费,19座以下汽车30元/辆,20座以上汽车35元/辆。
二、车辆临时进出停车场15分钟内免收费。
三、请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于接文后10天内到罗湖物价分局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以上规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此复。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