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高校食堂等场所用电分类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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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高校食堂等场所用电分类问题的通知》(粤价[2005]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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