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出租小汽车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收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5日 【字号
市口岸管理服务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05年235号)关于“罗湖口岸交通楼的士站改为只落不上,取消对进入交通楼的出租小汽车收费”精神,我局批复你司《关于调整出租小汽车进入罗湖口岸交通楼收费标准的批复》(深工商价[1993]5号)文件自本文签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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