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门票对学生实行优惠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日期: 2005年11月14日 【字号
各分局,各有关游览参观点: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门票对学生实行优惠的通知》(粤价[2004]1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必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价。

  二、各分局要加强对上述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检查,对不执行优惠政策的游览参观点,依法进行查处。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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