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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
|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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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年12月21日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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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价管字〔2007〕71号
各分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粤价[2007]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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